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除湿机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除湿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8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4343.1-2003《电磁兼容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一部分 发射》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9411-2003《除湿机》规定的要求,对除湿机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能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是连接软线的固定装置没有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在更换电源线时,电源线重新固定不可靠,导致除湿机在使用过程中电源线受到外力作用产生位移,发生短路或触电。
2、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志和说明不规范,主要是未在铭牌上标注制冷回路的吸/排气侧的允许工作过压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除湿机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除湿机小常识
一、 除湿机的选购
1、选择外型美观大方,蒸发器、冷凝器的翅片排列整齐,间隙均匀,没有"倒坍"现象,塑料件光洁度好,制造工艺水平高的产品。
2、检查是否标称了噪声值,噪声值一般标称在产品铭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上,噪声值越小表示产品越安静。
3、消费者可根据居住面积的大小和居住环境条件的不同选择不同规格的产品。除湿机日除湿量(升数)按房间面积的1到1.5倍选择即可满足除湿要求。同时,除湿机的工作适用环境温度应在5-35℃,以保证在湿冷的天气也可以正常使用。
二、 除湿机的使用
1、一般情况下,除湿机应居中放置较合适,周围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保持空气畅通,可以达到较好除湿效果。
2、在使用中不得用力拉动除湿机的电源线来移动除湿机。
3、使用除湿机时,房间密闭性要好,否则,除湿效果不明显,而且会加大除湿机的负荷,影响除湿机的使用寿命。
4、目前市场上的除湿机大都设有电脑自动控制系统,有四档模糊控制档位,除关机一档之外,有适湿(相对湿度:70-60%)、干爽(相对湿度:60-50%)和连续除湿(相对湿度:最低可达到35%),当室内湿度高于相应选择档位湿度以上,机器便自行启动除湿;当水箱内水满时机器自动停止工作,并且水位指示灯亮提醒水位已满,须将水倒掉机器才能再运转。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