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20日,省人大执法调研组对海口、三亚等10个市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情况表明,近年来,海南省档案工作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档案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所改善。
但是,档案事业发展现状,和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调研中发现,目前,三亚、文昌、东方、定安、昌江、白沙、保亭7个市县还没有独立的档案馆库,只安排了几间办公室用于存放档案资料。
尤其是三亚市作为地级市没有独立的档案馆,这在全国绝无仅有。1998年6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档案局档案法执法检查组来我省检查时,向省政府反馈的重点就是三亚等市县档案馆库建设存在的问题,时至今日已近10年,但问题仍没得到解决。
省档案馆现有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馆藏10万多卷档案资料。目前省直各单位移交的档案有8万多卷正陆续接收进馆,而现有馆库容量剩余约4万卷,按照接收进度,预计2年内库房将饱和而无法再接收档案进馆。
据统计,目前全省各市县中,应进馆但因库容饱和而无法进馆的档案有10万多卷,形势比较严峻。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海南省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该省的档案信息化工作还只停留在馆藏档案目录著录这一较低层次。
全省现有的市县档案馆库楼,大多为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属广东省建制时期修建的,不少已出现地基下沉、墙体结构性裂缝等现象。万宁和临高两市县的档案馆库楼现已成危房。
除海口市档案馆外,其他17个市县档案馆共有51间档案资料库房,仅有去湿机18台,空调机61台,消毒机4台。由于缺少最基本的档案管护设备,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不少市县档案馆库房的湿度平均在70%-80%,最高达90%多,馆藏档案资料纸张老化、变黄发脆、字迹褪变等现象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