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除湿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
背景技术:
目前,除湿机又称为抽湿机、干燥机、除湿器,一般可分为民用除湿机和工业除湿机两大类,属于空调家庭中的一个部分。通常,常规除湿机由压缩机、热交换器、风扇、盛水器、机壳及控制器组成。其工作原理是:由风扇将潮湿空气抽入机内,通过热交换器,此时空气中的水分子冷凝成水珠,处理过后的干燥空气排出机外,如此循环使室内湿度保持在适宜的相对湿度,但是,现有的家庭一般空调管道和除湿机的管道单独设置,占用的大量的室内空间,而且还提高了装修的成本,因此,发明一种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包括除湿机本体和空调本体,所述除湿机本体的一侧法兰连接有室内回风管,所述室内回风管的一端设有第一过滤网,所述除湿机本体的一侧下端连通有室外新风管,所述室外新风管位于室内回风管的下方,所述除湿机本体的另一侧连通有送风管,所述送风管的内部设有光触媒杀菌层,所述光触媒杀菌层通过螺栓固定在送风管的内管壁上,所述空调本体的一侧设有空调回风口,所述空调本体的上端一侧连通有中央空调风管,所述送风管的另一端与中央空调风管连通。
优选的,所述中央空调风管的一侧设有出风口,所述出风口上设有第二过滤网。
优选的,所述送风管与中央空调风管连接处设有止逆阀。
优选的,所述室内回风管上设有风阀。
优选的,所述除湿机本体的下端设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内部开有螺栓孔。
优选的,所述除湿机本体的下端一侧设有排水软管,所述排水软管的一端延伸至户外。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通过在除湿机本体上设置的送风管,并且送风管与中央空调风管连通,可以利用同一个通风管道,来进行除湿,节省了一部分室内空间,另一方便,空调在除湿的时候耗电量较大,利用除湿机进行专业的除湿功能,节省电力资源,通过在送风管与中央空调风管连接处设置的止逆阀,可以防止中央空调风管内的压力过大导致送风不方便,另外除湿机坏的时候,可以用空调进行除湿,通过设置的光触媒杀菌层,可以将送出去的风进行消毒杀菌,该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和空调共用管道,节省空间,值得大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法兰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光触媒杀菌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除湿机本体、2室内回风管、3室外新风管、4风阀、5法兰、6送风管、7空调本体、8空调回风口、9止逆阀、10中央空调风管、11固定座、12第一过滤网、13光触媒杀菌层、14第二过滤网、15螺栓孔、16排水软管、17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与空调配套的除湿机,包括除湿机本体1和空调本体7,所述除湿机本体1的一侧法兰5连接有室内回风管2,所述室内回风管2的一端设有第一过滤网12,所述除湿机本体1的一侧下端连通有室外新风管3,所述室外新风管3位于室内回风管2的下方,所述除湿机本体1的另一侧连通有送风管6,所述送风管6的内部设有光触媒杀菌层13,所述光触媒杀菌层13通过螺栓固定在送风管6的内管壁上,所述空调本体7的一侧设有空调回风口8,所述空调本体7的上端一侧连通有中央空调风管10,所述送风管6的另一端与中央空调风管10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中央空调风管10的一侧设有出风口17,所述出风口17上设有第二过滤网14。
进一步地,所述送风管6与中央空调风管10连接处设有止逆阀9。
进一步地,所述室内回风管2上设有风阀4。
进一步地,所述除湿机本体1的下端设有固定座11,所述固定座11的内部开有螺栓孔15。
进一步地,所述除湿机本体1的下端一侧设有排水软管16,所述排水软管16的一端延伸至户外。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在除湿机本体1上连通的室内回风管2和室外新风管3,可以将室内室外的空气吸到除湿机本体1内进行除湿,通过与除湿机本体1连通的送风管6,并且送风管6与中央空调风管10连通,可以利用同一个通风管道,来进行除湿,节省了一部分室内空间,另一方便,空调在除湿的时候耗电量较大,利用除湿机进行专业的除湿功能,节省电力资源,通过在送风管6与中央空调风管10连接处设置的止逆阀9,可以防止中央空调风管10内的压力过大导致送风不方便,该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和空调共用管道,节省空间,值得大力推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