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了第7版IEC-2-4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新版本IEC-2-40第7版与IEC-1通用要求部分紧密结合,在标准结构、条款描述措辞上更具有易读性、实用性,对包含A3,A2和A2L可燃制冷剂的产品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定及要求,在安全前提下,对制冷剂由高全球暖化潜势的制冷剂向更环保低全球暖化潜势的制冷剂(如R290)的转变提供了技术途径。
注:A2L、A2、A3代表制冷剂的可燃性,A2L为低弱可燃、A2为低可燃、A3为可燃。
以下为IEC-2-40第7版主要变更的内容:
1.产品范围增加了热电式热泵,并将单相输入产品的最大额度电压从原来的250V提高到300V。
2.澄清了I类驻立式电动器具的泄漏电流限值。
3.澄清了压力容器应符合ISO5149-2:2014,Subclause4.4.2要求。
4.更新并增加了对带有辅助空气加热器器具的非正常测试要求。
5.增加了对固定在水管、制冷管或其他类似管路上的固定式器具的稳定性测试要求。
6.增加了有关泡沫材料的机械强度、在器具内安装结构及材料测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7.更新了压缩机引用标准,新标准下压缩机需要满足IEC-2-34:2021的要求。
8.明确了压缩机绕组温升测试及壳体内绝缘材料(漆包线的绝缘、绑线、绝缘系统材料等)与制冷剂、油的兼容性测试的要求。
9.对压缩机被非金属材料包围的除湿机,增加了减少制冷剂充注量的非正常测试。
10.更新了对使用可燃性制冷剂器具的标志要求,可燃性制冷剂符号要包含安全性类别。
11.对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器具,模拟运输振动测试参考标准由ASTMD4728-06更换为ISO:2016,但技术要求未发生变化。对特大规格(规格尺寸过大、重量过重)器具,受测试设备限制没有合适测试台进行测试的,增加了可选择的代表运输方式的运输测试要求。
12.对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器具,更新了可能成为潜在点火源并在正常工作或发生泄漏情况下可能工作的电气元件而不被视为点火源的测试要求,条款清晰明了更具有易读性,并增加了一个新的紧密密封性试验的测试要求,细节可参考标准条款22.116的要求。
13.对使用可燃性制冷剂器具且应用了泄漏监测系统的,增加了泄漏监测系统制冷剂传感器位置符合性验证及制冷剂释放量确定的测量要求。
14.增加了对用于限制可释放充注量的可燃性制冷剂安全截止阀的相关要求。
15.澄清了分体式器具试验时制冷管路的安装长度。
16.增加了对与制冷管路接触的导线应被保护的要求。
本次标准的更新促进了新型制冷剂的转变,有效助力全球低碳减排。
据悉,随着中国双碳战略的实施,更环保的低全球暖化潜势的制冷剂R290的应用技术和应用成本正在实现同向共振。作为家电生产和出口大国,中国尽早转向环保制冷剂既是时代的召唤,也是提高我国家电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次标准的发布,将有效促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以下是关于低碳减排的8个名词解释,让我们一起践行低碳环保绿色生活!
“碳达峰”: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即温室气体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中国承诺,将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
“碳中和”:即实现碳的“净零排放”。中国承诺,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源”:即向大气中释放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产生二氧化碳的部分包括传统能源行业的“发电端”,以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消费端”。
“碳汇”: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
“绿碳”:即陆地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固定二氧化碳的过程。森林、河湖湿地、草原、农田等都属于绿碳范畴。
“蓝碳”:即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的过程。红树林、海草床和滨海盐沼组成了“三大滨海蓝碳生态系统”。
“碳排放权”:指国家针对企业排放二氧化碳发放的许可,也叫配额。我国经济体量大,高能耗、高排放的产业比重高,给相关企业发放碳排放配额,对于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有重要意义。
“碳交易”:即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手段,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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